山南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处罚通报

 
来源:BOB体育网    发布时间:2025-10-04 19:13:23

  为切实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和法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于2025年对全市房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领域开展了质量监督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现将有关处罚情况通报如下:

  广东鸿宇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在山南市职业技术学校教职工公租房(二期)建设项目中,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做设计,擅自使用列入限制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三十九条及《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产品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藏建科〔2023〕217号)规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1万元,扣除企业信用分5分;对设计负责人张某某处以罚款0.55万元。

  海峰咨询有限公司在承担山南市职业技术学校教职工公租房(二期)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业务时,对违反法律和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出具了审查合格书。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3万元,扣除企业信用分5分;对审查负责人张某某处以罚款0.15万元。

  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在山南市泽当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二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施工中,未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实施工程技术标准做沥青面层坡度控制,导致路面出现多处积水,工程质量不合格。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及合同约定,对该公司处以合同违约金30.6万元。

  文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承担山南市泽当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二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监理业务时,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实施工程技术标准对沥青面层坡度控制进行相对有效监理,履职不到位,导致路面出现多处积水。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及合同约定,对该公司处以合同违约金11.33万元。

  西藏建宇工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28日在西藏自治区智慧化工地服务与监管平台上出具的曲松县德吉路道路提升工程(二期)建设项目《碳素结构钢检测报告(初检)》(报告编号:213Q008)等7份检测报告,未按规定签字盖章。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第四十五条规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万元,扣除企业信用分5分;对公司负责人贺某某处以罚款0.5万元。

  云南科仑工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在西藏自治区智慧化工地服务与监管平台上出具的西藏叁柒实业有限公司仓储建设项目《岩棉绝热制品检测报告》(报告编号:232Q005),未按规定签字盖章。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第四十五条规定,对该分公司处以罚款1万元,扣除企业信用分5分;对负责人邓某某处以罚款0.5万元。

  云南金晟建设工程检验测试科技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在2025年5月19日因检验测试报告加盖分公司印章问题被下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山质监2025第20号)后,虽提交整改报告,但在2025年6月19日出具的西藏叁柒实业有限公司仓储建设项目《塑料锚栓抗拔承载力检验测试报告》(报告编号:YNJS-2025-ZT-SQSY-01)中仍沿用分公司印章,未切实整改。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第四十五条规定,对该分公司处以罚款1万元,扣除企业信用分5分;对负责人王某某处以罚款0.5万元。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